
- 來源:
- 日期: 2018-08-26
上海浦敏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監事會換屆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一、任免基本情況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況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于2018年5月17日審議并通過:
(1)選舉陸解民、閻海芝、陸偉民、陸振民、顧堅敏、陳韜、婁俊軼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三年。
(2)選舉徐慧、趙霜潔為公司第二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三年。
本次會議召開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體股東,實際到會股東7人。到會人持有公司股份15,990,000股,占股份總數的72.35%,會議由董事長陸解民主持。
以上決議表決情況為:
(1)同意股數15,990,00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反對股數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棄權股數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
(2)同意股數15,990,00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反對股數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棄權股數0股,占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
2、公司2018年5月17日召開的2018年第一次職工代表大會選舉沈張華擔任第二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任期自本次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至第二屆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3、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18年5月17日審議并通過:
(1)選舉陸解民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自本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二屆董事會屆滿之日。
(2)聘請陸解民為公司總經理,任期自本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二屆董事會屆滿之日。
(3)聘請顧堅敏、陸偉民、陸振民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自本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二屆董事會屆滿之日。
(4)聘請朱慧為公司財務負責人,任期自本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二屆董事會屆滿之日。
公司董事7人,實際到會董事7人。會議由全體董事一致推舉陸解民先生主持。
以上議案表決結果均為: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4、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18年5月17日審議并通過:
選舉徐慧為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主席,任期自本次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二屆監事會屆滿之日。
公司監事3人,實際到會監事3人,會議由全體監事一致推舉徐慧先生主持。
以上議案表決結果為:3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二)被任免董監高的基本情況
該任命董事長、總經理陸解民持有上海惕若資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惕若資管”)35.8%的財產份額,惕若資管持有公司14.71%的股份;
該任命董事閻海芝持有公司股份546萬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4.71%;
該任命董事、副總經理陸偉民持有公司股份182萬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8.24%;
該任命董事陸振民、副總經理持有公司股份182萬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8.24%;
該任命董事顧堅敏、副總經理持有公司股份65萬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94%;
該任命董事婁俊軼持有惕若資產7.2%的財產份額,惕若資管持有公司14.71%的股份;
該任命董事陳韜未持有公司股份。
該任命監事徐慧持有惕若資產8%的財產份額,惕若資管持有公司14.71%的股份;
該任命監事趙霜潔、沈張華未持有公司股份。
該任命財務負責人朱慧持有惕若資產8%的財產份額,惕若資管持有公司14.71%的股份。
以上人員均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三)任命/免職的原因
因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期即將屆滿,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以及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選舉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及聘任高級管理人員。
二、上述人員的任免對公司產生的影響
(一)對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人數的影響
該任命未導致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人數低于法定最低人數,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對公司生產、經營上的影響
上述人員的任命對公司生產、經營不會產生不利影響。
三、備查文件目錄
(一)《上海浦敏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二)《上海浦敏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三)《上海浦敏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四)《上海浦敏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上海浦敏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8年5月18日